日前,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海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通过首批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中心认定。这既对企业配置全球资金、降低财务成本、防范应对外部制裁威胁具有重要实践意义,也标志着自贸港跨境金融又一核心政策落地,使得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有了新的注脚。
2024年12月《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中心集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后,海口市精准对接需求,专题开展辅导,助推了上述企业通过首批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中心认定步伐。
据了解,企业在海口设立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中心一方面可依托境内市场资源优势,为融资、汇兑、资产管理等资金摆布(特别是人民币相关)提供更多元选择进而降低资金成本,并可通过境内集约化运作降低管理成本和人力成本,打破跨境信息差、时间差、效率差,帮助企业实现全球资金“看得见、管得住、调得动、用得好”。另一方面基于境内外利差、汇差等市场要素的波动,企业经历了“走出去”融资的发展阶段,普遍存在刚性债务高企与境外主体造血功能不足的矛盾,需要通过境内外融通办理债务到期偿还或存量置换,EF账户作为最具优势的金融基础设施,在跨一线境外放款方面无额度上限,可以较好满足企业跨境资金输血的需要,实现债务管理水平提升和成本下降的双利。
下一步,海口将进一步加大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中心相关配套政策宣传力度,组建专业团队进行专题辅导,推动更多央企民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中心在海口集聚发展。 (据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