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工作于10月17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方式进行。市委7个巡察组分别向排浦镇、海头镇、光村镇、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8个单位党组织及37个村(社区、农场)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在加强党的领导、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总体较好。但在巡察中也发现,有的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有的单位在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甚至阳奉阴违、各行其是;有的单位职能责任发挥不足,推进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不力;有的单位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对企业、群众长期诉求解决不力,历史遗留民生问题长期未解决;有的单位存在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有的单位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量不高,存在不整改和整改不认真等问题。
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在巡察整改上较真碰硬,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传导下去、一贯到底。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要把巡察发现问题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及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相结合,用整改的行动和效果践行“两个维护”。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促进同向发力推动解决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整改日常监督,聚焦重点问题,盯住具体人、具体事,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问责。组织部门要结合巡察情况推动解决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将虚心接受、狠抓整改,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持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以高质量的巡察整改成效助推本单位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覃凯 盘悦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