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一起滥伐林木案件,被告人王某某因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定范围大肆砍伐橡胶树,触犯法律红线,最终被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经查,2024年9月,王某某从当地一家养殖专业合作社购入地块内橡胶树,随后借用他人名义顺利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该采伐证清晰划定合法采伐区域,核准采伐面积仅0.54公顷,明确限定了采伐地块与林木范围。
拿到采伐许可证后,王某某随即召集工人进场开展砍伐作业。本应严格依照证件划定范围合规伐木,可他却心生贪念,无视采伐边界,指使工人肆意砍伐不属于自己名下、归他人所有的橡胶树,大肆越界采伐。
经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专业勘查认定,王某某此次超范围砍伐林地面积达6.24亩,该地块属于四级保护林地,共计擅自砍伐橡胶树146株,违规采伐数量较大,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案发后,市检察院以涉嫌滥伐林木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法院结合其犯罪事实、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综合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以滥伐林木罪对其判处相应刑罚。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王家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