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那大召开,会期1天。按照法定程序审议有关事项和任免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启江、张国盛,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二级巡视员李昌本出席会议。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飞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大辉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儋州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草案)》的议案;《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环新英湾地区规划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儋州市乡村产业振兴和和美乡村建设专题调研报告;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儋州市石化新材料产业项目落地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等。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事项和任免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订《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草案);《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以及相关人事免职案。会议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一批同志的任命决定。
市委常委、副市长余小林,副市长王凌融及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王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