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为进一步加强自贸港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公证法律理论研究服务自贸港经贸活动的实务路径,中改国浩自贸港法律服务中心与三亚凤凰公证研究院在前期深入沟通,共同研讨、平等协商基础上,签署全面战略协作框架协议。
凤凰公证理事会理事长车承军与海南中改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黄宁宁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海南中改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淳、理事白敏、姜丹以及凤凰公证高级顾问詹道巨等与会。
据了解,双方将在自贸港法律研究和公证实务领域,以及相关衍生服务领域,共同研究、深入协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展学术研究与业务交流,共享资源,共同打造自贸港法律与公证理论实务研究核心品牌,为海南自贸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