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断处置相关疫情。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立即派出督导组来琼,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派出工作组赴市县指导,当地已按照要求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处置措施,对全部病死和扑杀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禁止所有生猪及其产品调出封锁区,禁止生猪运入封锁区。
及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预案。成立海南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经费,备足防疫物资,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发现疫情及时扑灭。各市县对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测排查,建立每日一报制度,第一时间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
组织全省全面开展防疫工作。印发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督促市县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属地责任,健全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海关、林业、市场监管、公安、邮政、城管、银保监、宣传、发改、财政等部门协同的联防联控机制。一旦疫情确诊,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做好动物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严密防范疫情扩散。停止输入省外牛、羊、猪、禽类等肉用活体动物和省外禽类种苗,省际之间生猪只出不进,市县之间以调肉代替活猪调运。加强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各环节监管,禁止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饲喂生猪。
有序组织畜产品市场供应。指导规模化养猪场和种猪场建设生物安全隔离带,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实现安全生产。
及时发布信息舆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突出正面宣传、科学宣传,普及“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经检验合格的猪肉煮熟后可放心食用”等知识,引导公众理性消费生猪产品,防止市场恐慌。 (据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