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非洲猪癌疫情应急预案》和《儋州市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启动非洲猪瘟疫情I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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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市有关单位要将防控非洲猪瘟疫情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打赢非洲猪瘟疫情“歼灭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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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严格按照《儋州市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实施方案》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指导疫情排查、疫区消毒、动物扑杀,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市公安部门要配合做好疫区封锁、现场警戒、车辆管控,打击违法犯罪。市交通部门要做好生猪调运及运输车辆管控。市市场监管、环卫等部门要做好餐厨垃圾监管和处理。市财政部门要筹措资金,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其他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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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要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疫情,快速果断处置,减少损失。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疫情、舆情两手抓,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