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既可以帮助贫困群众促销农产品,增加贫困户收入,也可以激发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的动力,增强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信心决心,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树牢“抓消费扶贫就是助推脱贫攻坚”的思想,切实把消费扶贫工作作为当前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并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同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正面引导干部职工关心支持消费扶贫,自觉自愿参与支持消费扶贫行动,确保消费扶贫工作真正落地生根。
《通知》要求,一是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响应《消费有情 爱心无价 儋州消费扶贫倡议书》,立即组织发动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通过单位临时团购、订单式生产认购或个人爱心认购等模式,直接线下或登录海南爱心扶贫网购买我市贫困户农产品。在个人自愿的前提下,根据自己日常生活消费需要,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拿出100元,其他干部职工每月拿出一定的费用用以购买我市贫困户产品。同时,每月15日前组织当月认购活动,切实以实际行动和爱心善举支持消费扶贫。二是拥有食堂、餐厅的机关单位、医院、学校、部队等单位,可以通过海南爱心扶贫网平台或直接与企业、贫困户对接,采购贫困户生产的蔬菜水果、畜禽肉蛋、五谷杂粮等农产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机关食堂、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市内学校、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各医院,实现对接签约,确保各单位食堂每月认购农产品数量不得低于月消费同类产品的20%。三是市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在大型商场超市设立扶贫产品专卖区、专卖柜,用于扩大农产品的销售量。四是组织农产品进景区进车站。市旅游委、市交通局牵头推动扶贫性产品进景区进车站高铁站。五是扩大电商销售效能。市工信局要培育发展几家有潜力的电商企业,研究解决电商企业配送补助相关政策,完善市镇村三级体系,建立完善电商扶贫体验店,提升电商助销水平。
《通知》还要求,宣传部门要精心策划,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及传统的专栏、专版、海报等方式,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宣传推介海南爱心扶贫网,对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消费扶贫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跟踪报道。要加大消费扶贫的引导力度,培育全市群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市政务网及单位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要长期放置“海南爱心扶贫网”网站LOGO,链接到“海南爱心扶贫网”,并在两微一端等平台宣传推介“海南爱心扶贫网”。同时,在电视台、新闻中心设立爱心消费扶贫光荣榜,每周将认购数量较多的单位和个人登榜宣传,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购买扶贫产品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