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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政多举民有思 ——明代儋州知州陈节

■ 唐启壮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是中国古代文人士大夫的一种积极的价值追求。在众多主政者中,明代知州陈节为儋州所作的贡献足以彪炳史册。在知州任上,陈节惠政颇多,他复丈田亩、改革赋税,热心教育、捐资助学,修桥筑堤、往来称便。陈节离任后,儋州士民对他念念不忘。

  任官临高 功升儋州

  陈节,字君和,号振源,福建省泉州府晋江县人。明隆庆四年(1570年),陈节从泉州府儒学考中庚午科乡试举人,此后受任湖广省承天府荆门州(今湖北省荆门市)儒学学正,万历初年被提拔为琼州府临高县知县。在知县任上,陈节的政绩非常显著。

  自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以来,临高县已经近两百年没有大举清丈土地了。万历十年(1582年),陈节秉持着“公、廉、勤、慎”的原则进行清丈土地。在清丈时,他常常深入田间地头,亲自审定鱼鳞图册,即使乡绅也不敢干预,富人也无法贿赂。短时间内,清丈工作取得很大的成效。实际丈得官民田、地、塘共三千六百一十八顷六十亩余,其中田三千二百三十六顷一十三亩余,地三百七十九顷九十九亩余,塘二顷四十七亩余。

  陈节此举,使得田地与税赋相符,让临高县百姓享受到赋税均平的善政,民众对他的感激可谓刻骨铭心。之后,临高耆老吴应朝、生员林士直、谢尚宾等人前往府城请求海瑞为陈节撰写赠言。隆庆三年(1569年),海瑞在应天府巡抚任上曾主持过清丈土地,因遭受豪右极力阻挠后来才罢官还乡。海瑞深知其中的艰难,他思虑再三,最终欣然为陈节写下了一篇《赠陈侯丈亩成功序》。

  民生急务得到解决之后,陈节开始着手基建事宜。临高县儒学始建于北宋范仲淹“庆历兴学”期间,此后历经多次重修。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知县陆汤臣迁棂星门于泮池内。万历十二年(1584年),陈节将棂星门迁复泮池外。当年,他又重修儒学启圣祠。万历十三年(1585年),陈节还重修海南道衙署,增建了廊檐,并在海南道前建立澄清坊和激扬坊。

  陈节“德性纯良,政尚宽简”,十分善于断狱。曾有一桩杀人案,前任县令已经审结定罪,陈节复审时,发现凶器是一把屠刀,但调查得知嫌疑人从未做过屠夫,由此心生疑虑,便暂缓判决。数日后,抓到的真凶果然是一名屠夫,而原来被囚禁的只是无辜平民,陈节立即将平民释放。经此一事,临高士民都称赞他断案如神。《万历琼州府志》评价他“词不滥受,狱无淹滞”。

  因为治理有功,陈节于万历十四年(1586年)升任儋州知州。陈节离任时,临高士民号泣相送。后来,在琼山进士许子伟任官回乡期间,吴应朝、林士直请他为陈节写下了一篇《陈邑侯去思记》,并勒石纪绩。康熙、光绪《临高县志》都将陈节列入“名宦”。

  修桥筑堤 往来称便

  儋州城北原有南昌江,即今天的北门江。当时的江水在州城东北方分作三条支流,有大江、小江、昌江。早在宋代,儋州士宦已经开始在江上修建石桥。自嘉靖十年(1530年)以后,大江桥、小江桥、迎恩桥相继被洪水冲垮。凡是往来行人,皆需撩衣涉水。每至秋汛涨水,不时会出现溺亡事故。

  万历十五年(1587年),陈节原本打算重建迎恩桥,设计长度有二十余丈。有识者进言:此处江水湍急,前人在这里建造的木桥没多久就被冲毁了;现在江水上游一百步左右,新冲出一条支流直逼州城,“往来筑堤,屡塞屡决”,诸生们倡议再度堵塞江流以便保护州城。陈节想到,这是一件非常重大工程,而自己的俸银微薄,难以支付巨额的费用,只得将这个动议暂且搁置。

  万历十六年(1588年)冬,儋州贤儒陈西野(名大化)、李莲池劝勉陈节:“古之兴大工者,必动大众,众人之桥可以众人成之。大化愿朝暮督工,为士民倡。”并且建议将三江分建之桥移上总作一桥,驿道改北从东。同时修筑堤坝,堵塞新冲的支流,可谓一举两得。陈节反复斟酌他们的建议,觉得这样不仅有利于民生,还能改善州城的风水,这才下定决心在江水上游修建石桥。

  修造之前,陈节和士绅商定,石桥规划长度为三十六丈,设置二十七座桥墩,形成二十六孔桥洞。工程建造由七十二保长分段负责,其余劳力则去支援筑堤工作。为了节省民力,陈节还下令拆卸大江桥和迎恩桥的优质石料。不出一月,所集的木材堆积成山,垒石成丘。万历十七年(1589年)二月,全部桥墩得以落成。可惜,当年八月新桥就被山洪冲毁。

  万历十七年冬天,陈节又重新召集工匠和民众,置备大量格木,全部改用石料构筑。桥梁整体增高二尺,每座桥墩上游增竖四尺护桩,下游更立二丈抗洪桩。两岸堤防亦同时修筑,东堤砌筑四十六丈,西堤砌筑七十二丈。桥面特筑高耸马道,防备洪水漫溢。桥侧斜铺饮水道,便于百姓汲水。至于桥西直射州城的六十余丈支流,城东低陷损毁的八丈地脉河道,皆经培土加固,填平补齐。

  万历十八年(1590年)仲冬,在全部工程落成之际,陈节专门为此写下了一篇《掇魁桥记》,十分详尽地叙述了修桥筑堤的事宜。文中坦言,在施工过程中,工匠于旧桥掘得刻有“魁”字的石料,陈节因而把新桥命名为“掇魁桥”,寄寓了他对儋州士子腾蛟化龙的美好愿望。文末,他也希望后来者能够“遇水兴思,随时修葺”,接续利济百姓。

  惠政多举 去而有思

  陈节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号召力,能够动员全州百姓参与修桥筑堤,可能与他到任当年的改革有关。万历十四年,陈节主持复丈儋州土地,实际得到官民田、地、塘共计三千二百五十四顷四十三亩余。其中,田三千一百二十六顷九十二亩余,地三十八顷五十四亩余,塘一十五顷三十五亩余。实际得到芝麻地七十四顷一十六亩余,这类土地不分官民,不编秋粮,只需缴纳夏税即可。此外,陈节还对税收科则进行了优化。总体来看,百姓的税收负担相比万历十年的政策更加合理。

  陈节的惠政不止以上这些。过去,海南考生需要远赴广东高州或雷州参加院试、岁考。士子们不仅需要横渡鲸波,还得时刻提防被海寇绑架,可谓危险重重。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海南就曾发生过一起重大的沉船事故,总共造成数百名考生溺亡。其中,就包括一同送考的临高县知县杨址,县印也随之丢失。所以,那时儋州每年能够考选入学和参加科举的人数最多只有五六名,官府预算的专项资助经费尚且足用。

  万历七年(1579年),海南籍名宦王宏诲上《改海南兵备道兼提学疏》,他的建议获得了明神宗的批准。此后,凡由提学主管的考试只在岛内举行。万历十七年,陈节向上级部门请示增加专项资助资金的预算,以便给儋州士子发放入学花红和应试盘缠。后来,陈节的申请获得了广东布政司和按察司的批准,预算从一十两八钱余增加到二十四两六钱余,经费得以大涨。

  万历十七年夏天,许子伟为恩师海瑞守丧期满后回到儋州践行兴建义学的誓言。在修建义学时,许子伟得到了儋州士宦的大力相助。其中,陈节不但负责修建义学四周的垣墙,而且慷慨捐资为义学购置学田。此外,他还号召邻近乡村的百姓协助许子伟和郭岐山修建大兰村的德义书馆。万历十八年,许子伟请归省亲。当年十月,许子伟再次回儋兴学,那时恰逢掇魁桥工程竣工,他受邀撰写了一篇《掇魁桥记》。同时,陈节也为义学写下了一篇《义学记》。

  万历二十年(1592年),在儋任职五年的陈节因功升任浙江省台州府同知,儋州士民怀之不忘。万历二十一年(1593)春,儋州生员为陈节刻立了一通《升任陈父母去思碑》,碑铭曰:“冰霜其操,岂第其心。刑清政理,节用爱人。士欣乐教,民乐升平。循良父母,万古芳名。”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州民在城东布政分司的旧址上为陈荣选建堂立祠,有内堂三间,外门三间,又设木主并祀陈节。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因知州潘楠也有惠政,士民复设木主与陈荣选、陈节并祀一堂,祠堂也因此得名“三贤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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