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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东坡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规定》施行

是我省首部以东坡文化保护利用为核心主题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也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三部法规

  6月27日,我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儋州市东坡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深度解读,明确将通过三级责任体系、数字赋能等创新举措,系统性保护与活化利用东坡文化资源。

  6月10日,我省首部以东坡文化保护利用为核心主题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正式施行。《规定》共二十一条内容,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三部法规。法规精准界定保护范畴,涵盖桄榔庵遗址、东坡书画碑帖等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东坡肉烹制技艺、苏东坡传说(儋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新闻发布会对《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规定》明确东坡文化资源范畴,构建“市—部门—镇(村)”三级联动机制,筑牢“规划—名录—安全”三重防线。《规定》在利用发展上提出诸多创新举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推动东坡文化与儋州调声等本土文化融合,打造特色文旅品牌,开发文创产品,培育文旅产业集群;搭建数字展示系统与共享平台,实现文化资源数字化呈现;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推动东坡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开展研学实践。

  此外,《规定》还立足全国东坡文化保护传承大局,将我市与惠州、黄冈、眉山、杭州等地联动举办东坡文化节的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以立法形式赋予跨区域协同保护东坡文化资源的合法地位,破除地域限制。

  据了解,下一步,我市将通过全媒体开展法规宣传普及工作,依据《规定》制定《东坡文化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并细化实施路径。同时,将开展资源普查,建立保护名录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旅融合项目开发中。此外,还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法规执行,多措并举推动东坡文化保护与创新利用。

  (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羊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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