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禁塑办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王五镇政府、属地派出所等多个单位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查处位于王五镇新地村一违法仓储窝点,查获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碗、杯、碟等餐具约3300件。
当天,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认真摸排,找到一处藏有大量违规塑料制品的存储窝点,查获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碗、杯、碟等餐具约3300件,均属于《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二批)》。执法人员当场对违规塑料制品进行没收,接下来,将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相关条例,对涉案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据悉,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十二条,运输、储存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运输、储存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超过十万元的,处货值金额等额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覃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