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近日,市检察院首次对一起收监执行监督案召开听证会,特邀三名听证员、市司法局相关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听证。
据悉,社区矫正对象吴某某因属于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因吴某某的哺乳期即将届满,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原判刑期未满,市司法局拟向市法院提出收监执行建议,书面征求市检察院意见。为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更好地促进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市检察院决定召开听证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围绕案件基本情况、相关证据、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意见等方面进行介绍,案件当事人陈述了事实及其意见,市司法局相关人员介绍社区矫正对象被监外执行的情形及消失的情况,阐明市司法局的意见。三名听证员听取各方意见后,就吴某某是否符合收监的法定条件及是否应当收监等事项进行充分评议,发表听证评议意见。会后,市检察院结合听证评议结果和相关的意见,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王家隆 通讯员詹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