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凌晨3时40分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值班组民警接到一驾驶员报警称,在万洋高速洋浦往万宁方向141km+600m路段处有一电动车逆行,并且发生了剐蹭,疑似该电动车驾驶员喝酒了,现场车流较大,情况十分危险。
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对过往车辆进行指挥疏导,警示车辆减速慢行,严防二次事故发生。经民警调查发现,事发时,小轿车在快车道内正常行驶,突然发现前方有一辆逆行电动车,所幸该小轿车有紧急制动辅助系统,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民警在事故现场执法还发现该电动车驾驶员一身酒气,便依法采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80mg/ml,涉嫌醉酒驾驶。
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王家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