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应具备五个基本条件
❶ 家庭农场经营者应是农民(含农场、林场、渔场职工)或获得土地经营权5年以上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人员;
❸ 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可采取生产托管或以雇工形式协助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❹ 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
❺ 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其注册登记的名称应当含有“家庭农场”字样。
一、经营规模适度
种植业
粮食作物和热带作物类种植面积50亩以上
蔬菜类常年蔬菜基地面积25亩以上
其他作物标准化种植名、优、特水果25亩以上
茶叶、花卉15亩以上
中药材50亩以上
设施农业5亩以上
业 渔
从事渔业生产的,年经营收入15万元以上
池塘养殖15亩以上
或者流水养殖8亩以上
其他方面
从事其它种植业、养殖业或种养结合的,年经营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经营规模参照种植业或养殖业的规模标准。种养结合按照种植业、养殖业规模占比执行。
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应具备四项规模和标准
养殖
养殖场在适养区内,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有完整的生产、防疫档案,达到以下经营规模:
种猪存栏25头以上,或者商品猪年出栏250头以上
肉牛年出栏25头以上,或者奶牛存栏10头以上
种羊存栏50只以上,或者商品羊年出栏100只以上
种兔存栏500只以上,或者商品兔年出栏2500只以上
种鸡、蛋鸡存栏1000只以上,或者肉鸡年出栏5000只以上
种鸭、蛋鸭存栏1000只以上,或者肉鸭年出栏5000只以上
种鹅存栏500只以上,或者商品鹅年出栏2500只以上
种鸽存栏1000对以上,或者商品鸽年出栏10000只以上
二、土地经营权相对稳定
所经营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土地承包期限或租赁期在5年以上。
三、生产经营管理规范
按照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有相关的生产标准和管理制定,家庭农场经营活动有比较完善的财务收支记录。
四、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具有一定的联农、带农能力,重点在技术推广、带动辐射、农民就业、产销对接、品牌共享等方面带动周边小农户发展。
“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农场,可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表,报市农业农村局审定。”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郭江海说,接受项目申报后,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到实地考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韦雪梅 通讯员唐着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