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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办理实行“跨省通办”

  记者从中国残联获悉,从6月28日起,残疾人证办理不再受户籍地限制,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等6项事项实行“跨省通办”。

  据介绍,日前,中国残联印发通知,对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通知要求,申请人在经常居住地向当地县级残联提出办理申请时,除提交当地残联要求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资料外,还应当提交当地的有效居住证。此外,为了方便残疾人申领残疾人证,各地残联还将采取措施提高残疾评定服务频次,尽量缩短残疾人等候时间,为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开展上门服务。

  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是中国残联“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确定的9项重点任务之一。近段时间以来,中国残联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残疾大学生就业专项服务”、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扩大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等工作,帮助残疾人解决“操心事”。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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