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双方身份证明原件、抵押合同等材料,群众和企业反映提交资料多,特别是每笔业务均提交银行等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原件,多有不便。
为此,公安部针对症结所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精简手续、优化流程。在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理备案后,提交身份证明可以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抵押合同上的公章不仅可以使用实物印章,也可以使用电子印章。
据了解,群众可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机动车抵押业务。交管部门将推进与银保监部门及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网,推动机动车抵押信息网上核查比对,用信息传输简化手续资料。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