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A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17名“两癌”患者获救助金30万元

  今年9月份以来,市妇联帮助17名低收入妇女(“两癌”患者)申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海南省关爱农村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共发放救助金30万元。

  9月19日,儋州市救助计划实施办公室经过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和申请人员困难类型的审核,筛查出13名“两癌”妇女患者符合救助条件后,召开2023年儋州市实施海南省关爱农村困难妇女“两癌”救助第二批审议会议。由专家组成员对13名申请2023年海南省关爱农村困难妇女“两癌”救助患者病种进行审核。各成员单位根据《海南省关爱农村困难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计划实施方案》和《2023年儋州市关爱农村困难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讨论决定,一致同意对1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两癌”患者进行救助。

  10月8日,市妇联举行2023年儋州市实施海南省关爱农村困难妇女“两癌”第二批救助金发放仪式,为1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两癌”患者发放救助金,每人发放救助金2万元,共26万元。

  此外,10月10日,市妇联举行2023年度全国妇联“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金发放仪式,4名“两癌”患病妇女获救助,每人1万元救助金,共计4万元。

  据悉,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救助的救助对象为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农村低收入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人民币。

  “专项救助金已发放到17名救助对象手中,为她们的后续治疗提供及时的资金帮助,也对防止患病妇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了积极作用。”市妇联主席李芝英表示,“两癌”救助工作旨在为农村困难妇女“两癌”治疗提供帮助,减轻患者家庭经济负担,帮助她们重新树立生活信心,乐观地面对困难,积极配合治疗,让她们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大家庭的关心和关爱,以崭新的姿态迎接美好生活。

  (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盘悦华)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自贸港|聚焦
   第A04版:儋洋一体立潮头 奋楫扬帆自贸港
   第A05版:儋州新闻|综合
   第A06版:中国/世界新闻|综合
   第A07版:文化儋州
   第A08版:专页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2070个政务事项实现“零跑动”办理
村道安装防护栏 村民出行更安全
培育“技术农民” 加快产业升级
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我市17名“两癌”患者获救助金30万元
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