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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起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宣判

20人分获15年至1年1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本报讯 (记者王家隆 通讯员高琼芳) 8月12日,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禁毒三年大会战各项专项工作,当天,市人民法院在白马井镇集中公开宣判4起毒品犯罪案件,20名涉毒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一年一个月等有期徒刑。

  据了解,公开宣判的4起案件中,20名被告人分别涉及犯运输、贩卖毒品罪等罪行。其中一起案件中,被告人蔡某金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八万元。被告人林某武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年三年,并处罚金七万元。被告人陈某师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年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年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被告人钟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仟元。被告人陈某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仟元。被告人古某灵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五仟元。

  据介绍,下一步市法院将根据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地区的实际,通过开展公开宣判以案说法的方式,让广大干部群众直观近距离接触毒品犯罪案件审判过程、了解开展毒品犯罪活动的严重后果,进一步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认清毒品危害,自觉抵御毒品侵蚀、远离毒品犯罪,在社会形成抵制毒品的良好气氛,为我市打好打赢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收官之战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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